解读之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完全赞同杨先龙等同志提出的新的邮政法应增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己会同国家信息产业部等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对现行邮政法进行修改,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邮政法修改中,国务院法制办一直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指导思想之一,并通过具体的制度、措施来落实和体现。国务院法制办明确回答:“您提出的四项具体建议,我们逐一作了认真的研究。如关于邮票使用问题,明确规定邮政企业不得拒收贴用邮票交寄的包裹、信件、印刷品等邮件。包括纪特邮票、专用邮票在内的各类邮票,在全国邮政窗口都可以使用……等等。”这说明,新出台的邮政法,将要明确规定和解决,国家发行的邮票,在全国邮政窗口要畅通无阻的使用问题,从法律上要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地位,从而彻底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