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2岁的王丹大学毕业后在临沂市区经营药店。2007年7月,王丹与陈某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其间,陈某以做生意为名向王丹借了2.5万元钱后不见踪影。同年11月上旬,王丹通过某报交友专栏发出征友信息。看到此信息的陈某拨通了联系电话,王丹在电话中听出对方竟是借自己钱不还的前任男友,便约其第二天下午在一茶楼见面。
第二天陈某来到茶楼后,受王丹雇用的杨某、薛某等4人(均已被批准逮捕)强行将陈某拉到一出租车上,带至市区一旅馆和出租屋处,非法拘禁长达28小时,多次采用殴打、威胁等手段,迫使陈某向家人索要2.5万元还钱。2007年11月15日,兰山警方依法将王丹等5人刑事拘留。
(王增才 吕洪杰 王岩文)